海洋数值模拟和观测实验室规章(试行)

(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实验室会议通过)

      实验室固定成员是实验室人员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实验室各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和技术支撑系统的骨干,对实验室的科研和管理的全面发展有重要作用。为了更好地发挥固定成员的作用,规范固定成员的管理,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,特制定本条例。

     1、实验室的日常管理、条件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应始终满足教学、科研工作和开放服务的需求,确保实验室运行有序、环境优良、规范达标。

      2、实验室日常运行由各实验室责任人全权管理;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利用互联网做与科研工作无关的事情,需保持实验室内安静。

      3、实验室人员应养成文明的工作习惯,实验室内不得从事吸烟、喝酒、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工作的活动。

      4、实验人员应当增强节约意识,重视对水、电、材料、物资的节约利用,提高实验室投资效益;正确使用、爱护实验室公共设备和基础设施,避免发生损坏或丢失现象。

      5、实验室人员需遵从实验室卫生值日表,要注意保持整洁,每天及时清除垃圾,确保环境清洁、有序、整齐、美观。

      6、实验室人员需遵从学校制定的上下班制度,如临时有事需向同室的同志说明,超过一天须向实验室主任(副主任)请假。

      7、实验室人员需每周提交报告(内容包括课题进展、研究动向、查阅资料介绍等)并按时参加组会。

      8、本条例自2014年9月制定并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属海洋数值模拟和观测实验室。